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經年檢合格的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或市政道路設計或公路設計或建筑工程設計乙級質資的企業(yè); 3.2.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 無 ; 3.4.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5.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 9月29日至 2010年 10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30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8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甌市代表處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3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qū)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工程投資按700萬元、設計費按2.2%計取共計154000元包干)。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應在投標截至時間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現金;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伍仟元(¥5000元) 6.4. 投標文件的遞交 6.5.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0年 10月12日10時 00分,提交地點為 福建宏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甌市代表處(建甌市恒昌大廈四樓); 6.6.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7. 投標文件由承擔本項目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