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條件:
1、投標申請人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具備市政行業(yè)(道路工程)乙級設計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
2、投標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工程師或路橋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 設計單位完成過類似工程項目的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
三、報名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二份)
2、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二份)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二份)
4、項目設計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復印件。(二份)
5、設計單位完成過類似工程項目的設計證明文件復印件(包括合同文件、工程竣工驗收文件等證明文件)。(二份)
6、須提供委托代理人及企業(yè)擬派駐本工程的上述工程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并提供上述所有人員最近的3個月以上的個人社保繳交憑證。(復印件二份)
以上資料每一頁都加蓋公章,加封面用A4紙張規(guī)格裝訂成冊。所有復印件均需備原件查驗。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2010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攜帶上述資料到惠州市惠東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
五、招標人對投標申請人進行審查確認合格后將會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售后不退。投標人為準備和進行投標所發(fā)生的費用一概自理,招標人不予落標補償。 |